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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May, 2012

永倫集團: follow-up

網上發現了這篇關於永倫集團的訪問:

撞閘逼談判 北角雞王大戰億萬包租公

看後有三個結論:

  1. 在香港創業,不論是正是邪,都要盡量避開零售業務,否則很容易賺埋都唔夠交租。百老匯、翠華和莎莎,是極少數的成功例子,況且他們成功前都在行頭裡奮鬥了好幾十年。
  2. 香港做老板最隱陣都是做業主或者收租佬,除了資金外,不需要特殊技能。其它行業,即使你有二、三千萬本錢,只要運氣稍差,好容易三、五年內就輸突。
  3. 江湖人仕經營業務也不容易,也可以很單純, 會以為飲酒和加租有關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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