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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 June, 2013

唏噓 Xanga

在網上見到Xanga 籌旗的消息:

Relaunching Xanga: A Fundraiser

Xanga 的目標是要在7月中前籌集六萬美元,否則便會停止運作,如果成功籌得資金,捐贈者會得到Xanga 會藉。

感到唏噓的原因不單只是像 Xanga 這樣一個盛極一時網站竟然會去到接近關門大吉的地步。最最最唏噓的是Xanga 的籌款目標只是區區六萬美元,到目前為止(約兩個星期)暫時只籌集到二萬八千元。

六萬美元或 47萬港元的營運經費是多少?用 facebook 來比較一下吧。facebook 2012 年的營運開支是 4,551,000,000 或 45.5億美元。Xanga 要的六萬美元只是 facebook 每年營運經費的 0.0013%!也是說只要少請一個員工,高層少去一次公幹,又或者輕輕地節省 server 的電費,已經足夠 Xanga 的運作。

老占也曾經是 Xanga 的常客,在該站也曾經發表了不少癈話。可惜時代變了,自 Twitter、facebook 和微博興起後,所有超過140字數的文章已算是累贅,有奈性閱讀長篇的文章的人已經越來越少。

那老占會不會出一分力去贊助 Xanga 幫它渡過難關?坦白說我沒這個打算。原因是流量這樣大的一個網站連六萬美元也缺,明顯是經營有問題。六萬或60萬美元也不可能支持很久。Xanga 最好的出路是找個收購者,要不就是轉到接近 Wikipedia 的形式才得以繼續營運下去。

06 June, 2013

放棄高登的理由

今天在機場無意中看到方向報這篇報導:

東方遭誹謗 訴終院指貼文發布者高登應負責

東方報業集團於○八及○九年兩度興訟,民事控告「香港高登討論區」(下稱「高登」)有三段貼文涉及誹謗。高院原訟庭前年裁定,三段貼文均屬誹謗,但卻指高登僅是誹謗貼文的次等分發人,只需就拖延刪除其中一段貼文負責,向東方賠償十萬元。東方不服並上訴至終審法院,案件昨開審,代表東方的資深大律師指,本案可能是全球首宗被帶上最高級別法院裁決、而涉及網站發布誹謗言論責任問題的案例;大律師並列舉案例指,高登容許註冊會員發文,法律上應已屬貼文發布者,應為誹謗言論負責

老占看到第一個反應就是駛唔駛去到咁盡,上訴到終院? 雖然一直以來我也不大贊同部份高登仔的言論,他們也曾給我帶來不少煩惱,但一人做事一人當,是網友貼的文就應該由網友本人負責,沒理由要網站來承擔法律責任。

要知道像高登一個這樣高流量的網站,每天有數以十萬計的訊息在傳播,要逐一審閱根本就是不切實際。而且管理員不是網警,他們主要職責是維持網站正常運作,而不是判斷訊息內容。他們不會知道某某女星是否做雞,六四死了多少人,某機構是否賣販毒,判斷這些訊息的準確性都不是管理員的責任。假如有人用hotmail發放虛假消息是否要告微軟?又或者電影的內容誤導要告戲院?這是絕對謊謬的事。

出發點明顯是要殺一警百,以本傷人。假如罪成,賠償會是天文數字。即使告唔入,單是訴訟費也會很可觀,而且會是沒完沒了的。

我就是不想承擔這些風險而決定要放棄高登。


後記:

高登 Admin 為了降低再被告的風險,結果引發了613被 bam 事件。做高登 Admin 真艱難。